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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核安全】公眾在維護核安全方面有哪些權利和義務(wù)
核安全法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(gè)人不得危害核設施、核材料安全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核安全信息的權利,受到核損害的,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存在核安全隱患或者違反核安全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行為,向國務(wù)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(mén)或者其他有關(guān)部門(mén)舉報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編造、散布核安全虛假信息。